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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7-08-21 13:00:00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北京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北京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尖端芯片投资子基金选择管理公司。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
北京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尖端芯片投资子基金。
二、情况简介
北京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于2014年7月成立,基金总规模300亿元,由母子基金(1+N)模式构成。首期设立了制造和装备、设计和封测两支子基金。为了进一步促进北京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助力集成电路高端设计业技术创新,现新设立尖端芯片投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子基金总规模不少于75亿元,其中母基金出资不超过20%,剩余资金由子基金管理人通过社会募资解决。子基金采用合伙制。存续期由基金管理公司与合伙人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8年。
子基金主要聚焦于集成电路高端及专用芯片设计方向,瞄准未来具有广阔市场应用前景的领域。主要投资于物联网、人工智能、汽车电子、云计算、移动通信、功率器件、柔性显示等关键领域的芯片设计企业,快速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打造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北部增长极。
在产业投向结构上,基金在集成电路产业的投资规模占基金总规模的比例不低于60%,相关上下游产业投资规模占基金总规模比例不高于40%。在区域投向结构上,北京区域范围内项目投资占基金总规模比例不低于60%,区域外项目投资占基金总规模比例不高于40%。
1、治理结构。子基金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子基金社会融资由基金管理公司主导完成,并作为核定基金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的重要标准。
2、基金管理公司入资。为加强对管理团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子基金管理公司按1%比例入资子基金。
3、管理费核算。对于社会募集的资金,基金投资期内每年按到位资金的2%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基金每年按照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总和的2%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对于母基金出资部分,基金募资和投资期内每年按到位资金的x%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基金每年按照未退出项目政府投资本金总和的x%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其中,x取决于子基金对母基金的资金放大率,实现1:1放大的,x为1.2,实现1:2放大的,x为1.5,实现1:3放大的,x为1.8,实现1:4放大的,x为2。
三、 申请单位基本条件
1、公司资质:管理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过去3年内(或成立以来)无不良信用记录, 注册地在北京(若注册地不在北京则必须在北京注册设立分支机构),且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人员配备和规模:基金管理公司专职从事本基金管理的人员总数不低于10人,其中锁定的核心管理人员不低于3人。基金管理公司如同时管理一支以上基金(不含母基金),应说明公司总体人员情况,所管理各基金的设立时间、规模、投向,各基金之间的关系,有无利益冲突及各基金的人员配比情况。原则上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同时管理的基金数量(不含母基金)不超过3支。
3、团队整体素质:团队成员教育背景整体水平较高,具备管理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条件。团队成员根据分工不同分别具有经济、金融、投资、法律、集成电路产业等专业知识并拥有相关资格证书,如会计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金融从业资格证等。团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人员总数比重不低于60%,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团队及核心成员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外部负面评论。
4、基金投资管理能力:管理团队及主要成员熟悉股权投资基金运作,至少拥有对3支以上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管理的经验,过往管理资金的规模不低于30亿元,且管理过政府基金的优先考虑。团队熟悉集成电路产业,核心管理人员至少3人在集成电路领域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5、历史投资业绩:管理团队及主要成员具有良好的历史业绩和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投资案例。申请单位须提供以往所管理基金在运作过程中3个以上成功案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被投资企业证明文件),集成电路领域的案例优先。
6、融资能力: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且合计过往募资额度不低于10亿元,满足政府资金与社会募集资金的融资比例要求;同时管理多支基金的管理团队,所管理基金已完成募资比例低于70%的不能申请。
7、内部业务管理:管理团队内部已建立科学完善的投资业务流程、风控体系和基金项目筛选标准。同时能与战略指导委员会(北京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政策和战略指导机构),建立有效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确保完成基金各项战略目标。
8、投后增值能力:团队具备较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对国家政策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具有企业治理、项目运行、资产并购、企业上市等方面的丰富经验。能为所投基金在投资策略、内部管理、治理结构完善和被投企业融资、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上市等方面能够提供有效的资源支撑和增值服务。
四、 登记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每天0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08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3、凡有意报名单位,请持本单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的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予退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登记报名。
五、 申请材料递交说明
1、  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下午16:00之前。逾期收到的申请材料恕不接受。
2、  递交申请材料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11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3、  联系人:崔云龙
   联系电话:13661131220;82372620
   传真:82370881
   电子邮箱: jowena@163.com
六、 答辩相关要求
1、 答辩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09:30开始。
2、 答辩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三层第一会议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3、 相关要求:届时请申请单位制作答辩PPT,并派代表参加答辩。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7年8月21日